这些标准中,国家标准92项,地方标准34项,行业标准13项,团体标准48项,其他1项,其中国家标准数量最多,占标准总数的49%。这些标准涉及产品或原料标准、规范规程标准、检测方法标准、认证认可标准等。地方标准涉及山西、辽宁、江西、浙江、湖北、湖南、重庆、贵州、云南、新疆、广东、广西、青海等。
3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有143项,其余标准实施日期分别在3月2日、7日、10日、13日、15日、18日、20日、24日、29日。
其中,《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3160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均自3月7日起正式实施。
《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适用于速冻面米和速冻调制食品,不适用于速冻动物性水产制品。该标准代替了《GB 19295-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
与原标准相比,GB 19295-2021重点修改了标准的范围、术语和定义、理化指标、微生物限量等。该标准通过对行业监测数据的分析,进一步明确过氧化值指标适用的产品,即以动物性食品、坚果及籽类食品为馅料/辅料,或经油脂调制的速冻面米食品和速冻调制食品。其中,经油脂调制的产品主要指油脂含量相对较高的油条、手抓饼、炒饭、炒面等。致病菌指标仍然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执行(GB 29921-2013发布时已有说明)。此外,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即食生制品中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的要求,修改了即食熟制品中大肠菌群的指标要求。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本标准要求产品标识增加“即食”、“非即食”的标注要求,以指导消费者食用前采用正确的方式。
《GB 3160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适用于散装即食食品,不适用于餐饮服务中的食品、执行商业无菌要求的食品、未经加工或处理的初级农产品。
GB 31607-2021明确了散装即食食品的定义和类别,对可能给公众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散装即食食品规定了致病菌指标及其限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包括热处理散装即食食品中的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蜡样芽胞杆菌限量,部分或未经热处理散装即食食品中的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和蜡样芽胞杆菌限量,以及其他散装食品中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共同构成了我国对食品中致病菌的限量标准,有助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全过程管理,助推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和健康发展。
这些标准的实施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依据,为生产企业提供了方法指南,为消费者提供了指引。食品伙伴网在此特别提醒行业内相关企业,密切关注相关标准的最新变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月起实施的食品及相关标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