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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食用馒头的消费提示

2023-03-23

  馒头是我国的传统面食,属于发酵面制品。用面肥(也叫面引子、面酵子)做的老面馒头,松软可口,越嚼越香,还有淡淡的甜酒香气,深受人们喜爱。近年来,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中,发现偶有不良商家在面粉中加入甜味剂,制成所谓的“香甜老面馒头”。馒头里能否添加甜味剂,吃有甜味剂的馒头会有什么危险。对此,省市场监管局消费提示如下:

  一、馒头不能添加甜味剂

  甜味剂是赋予食品甜味的物质,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一类,主要分为天然甜味剂,如甜菊糖苷、罗汉果甜苷、山梨糖醇、麦芽糖醇等,以及人工合成甜味剂,如甜蜜素、糖精钠、三氯蔗糖、阿斯巴甜等。人工合成甜味剂化学性质稳定,其甜度远高于蔗糖。

  甜味剂在食品工业中十分常见,可以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在多种食品中有条件地使用,糕点、饮料、蜜饯中都能看到它们的身影。不过,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馒头生产加工中不能使用甜蜜素、糖精钠等人工合成甜味剂,任何馒头品种都不得“走捷径”,通过添加这两种物质来获得“甜滋滋”的口感。

  二、馒头为何不能添加甜味剂

  同样是甜味剂,为啥糕点能用馒头不能用?其实,一种食品中是否可以添加某种食品添加剂,需要综合考量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馒头作为一种日常摄入量较大的主食,和糕点在饮食结构中区别很大,而长期大量食用含甜味剂的食品,并不是一种健康安全的选择。

  相关研究显示,有些甜味剂如甜蜜素摄入过量,有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及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如果过量食用含糖精钠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因此,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甜蜜素的使用范围和用量要求作了明确规定:比如甜蜜素在水果罐头、果冻、冰淇淋类冷冻饮品 、固体复合调味料等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65g/kg,在面包、糕点、方便米面食品(仅限调味面制品)中的最大用量为1.6g/kg,在果酱、熟制豆类等食品中的最大用量为1.0g/kg,在果糕类、凉果类蜜饯食品中的最大用量为8.0g/kg,在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的最大用量包括1.2g/kg(脱壳类)和6.0g/kg(带壳类)两种。未在标准中明确规定甜味剂使用量的食品,都不得随意添加。

  不法商家使用甜味剂来蒸馒头,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为了节约成本,甜蜜素、糖精钠等甜味剂的甜度比普通蔗糖高出几十倍甚至几百倍,这意味着相同的成本,商家可用于制作更多的馒头;二是为了迎合消费者口味,多数消费者喜甜,略带甜味的馒头更容易受到消费者青睐;三是缺少相关知识和意识,有些商家看到别人用甜味剂改善馒头的口感销售效果不错,于是也跟着用。还有些商家对标准理解不到位,搞不清楚馒头的分类,觉得馒头和糕点差不多,糕点都能用,馒头也应该能用。

  三、吃了有甜味剂的馒头是否有危险

  既然馒头不在允许添加甜味剂的食品之列,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吃了含甜味剂的馒头就很危险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甜味剂既不是“魔鬼”,也不是“毒药”,在糕点、果酱等食品中按照标准规定合理使用甜味剂是允许且安全的,科学合理使用甜味剂还能帮助部分人群降低糖分的摄入,促进人体的健康。同时,虽然过量食用合成甜味剂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但绝大多数甜味剂的“增甜”效果实在“太好”,甜到发齁的馒头没有消费者愿意吃,所以不法商家不会“无所顾忌”的使用。因此,如果少量食用了违规添加甜味剂的馒头,不必过于惊慌,建议关注身体状况,有不适感及时就医。

  同时,发现有甜味明显异常的馒头,可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也可关注省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参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留下相关信息,我们组织食品检验机构为你去逐一验证。


2023年3月20日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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