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部署,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大力推进职业教育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系、保障机制等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加大政策供给添活力。出台政策任务清单,聚焦突破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赋能职业教育发展,围绕行业企业办学、产教融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中国特色学徒制等改革重点,制定出台《关于在市属部分高职院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通知》《关于实施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验系列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等政策文件。全面推进高职院校人员总量管理,推动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落实和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优化职业学校资源配置。明确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项目所得的净收入,可在现行公务员可比收入1.5倍调控线基础上,再按照不超过公务员可比收入的1倍增加相应绩效工资总量,有效激发职业学校办学活力和人才吸引力,构建职业教育发展良好生态。
服务国家需求展作为。紧密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人才需求,持续优化专业结构布局,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设置相关专业点665个,实现高职19个大类专业设置全覆盖。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构建共研、共建、共用、共享、共赢“五共机制”,推动政、行、企、校、研“五方携手”,搭建产教对接平台12个,将三地职业教育合作不断引向深入。主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与雄安新区管委会签署合作协议,成立津雄职业教育发展联盟,建设天津职业大学雄安新区培训基地,成立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雄县分校,努力为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深入开展职教帮扶,与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等省(区、市)签署14项帮扶协作协议,组织54所职业院校对11个省(区、市)、27个州县开展帮扶,开展管理干部、职教师资培训1.1万余人次,探索构建“区域系统援建、品牌整体输出、专业结对共建、师资轮岗培训、学生订制培养”的职业教育帮扶模式。实施标准化教授、定制化传授、岗位化实授、转岗化精授、跟踪化讲授等“五授”方式,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职教力量。
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局。实施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项目,“十三五”期间专项投入超过20亿元,重点打造117个紧贴产业发展、校企深度合作、社会认可度高的骨干专业。建设科研创新平台,构建区域职业教育“两院四中心”科研体系和平台,已立项政策研制及产业研究重大项目10项,为深化产教融合提供理论支撑。海河教育园区10所职业院校设置专业近300个,建设航天航空、装备制造、生物工程、电子信息、航运物流等优势专业组群。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高职学院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产业学院,吸引一批行业技术工程中心和企业文化体验中心落户职业院校。联合有关行业企业,成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养老幼教等7个市级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升级28个产教融合职教集团,其中6个入选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推动一批职业院校与4000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在岗位实习、订单培养、联合开发技能培训包、共建实训基地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努力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深化教学改革提质量。完善教育培养体系,推进三二分段、五年制一体化等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项目,持续深化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专业试点,推动将联合培养扩展到机械工程、化学工程、自动化、社会工作等18个专业领域,探索构建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等职业教育类大学为引领、高职院校三年培养为主体、高职本科四年制联合培养为支撑、中高职系统化培养为必要补充的职业教育体系。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双栖人”师资建设项目,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到校任教制度,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加强教学研究,以各级各类教改课题和专业教研为抓手,推动形成一大批教学改革成果。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建设,形成“海鸥现代学徒制”“五双五定”(明确“双主体、双身份、双导师、双基地、双评价”,实现“定协议、定标准、定师傅、定岗位、定项目”)等学徒制改革模式。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打造独具特色的“双创”模式,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近年来,多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金奖等奖项。“十三五”期间,累计培养职教毕业生26万余人,其中本地就业约15万人。
创设“鲁班工坊”塑品牌。持续打造“鲁班工坊”职业教育国际化品牌,深化职业教育领域的人文交流。优化“鲁班工坊”全球布局,已在19个国家建成20个“鲁班工坊”,其中在非洲布局12个,涵盖中职、高职、本科三个层次,涉及工业机器人、新能源、云计算、铁道运营、中医药等12个大类50个专业,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达3200余人,面向中资企业、合作国当地企业等培训1.1万余人。开发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85个,其中11个获准纳入“鲁班工坊”合作国国民教育体系。加强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立项、建设、发展、评估、研究、推广“六位一体”完整闭环。成立鲁班工坊建设联盟,协助制定《首批“鲁班工坊”运营项目认定方案》和《“鲁班工坊”项目建设认定标准》。成立“鲁班工坊”产教融合发展联盟,首批有32家合作企业和18家院校参与,缔结国际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纽带,深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探索推广职业教育“中国方案”“中国品牌”。
来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