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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 “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 创新平台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2022-08-11
  苏教师函〔2022〕3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苏教师函〔2022〕1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单位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2〕4号)精神,经教师自主申报、教育局(学校)择优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和网上公示,确定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单位100个(高职50个、中职50个),培育建设单位13个(高职);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立项建设单位50个(高职30个、中职20个),培育建设单位18个(高职),现予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是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建设单位要紧紧围绕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核心,坚持“德技双馨、专兼结合、守正创新”的建设理念和“建梯队、育名师、出成果、促发展”的建设思路,充分发挥教学名师、技能大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遵循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发展路径,团结协作,着力培养一批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骨干,打造一批理论实践优秀成果,引领广大教师立德树人、专业成长、改革创新、教研技研攻关,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自公布立项之日起,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团队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期内,领衔人组织、带领团队成员,采取集中学习、跟岗实践和自主研习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开展为期不少于3周的团队集中研修;三年培养培训团队以外不少于60名的专业骨干教师,其中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每年还须面向学生开展为期不少于2周的传统绝招绝技或新技术技能集中培训;帮扶至少1个薄弱地区(院校)同类教师团队建设。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项目”资金,给予每个立项建设单位3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团队开展课题研究、企业实践、资源开发、项目研发、师生培训、绩效评估等工作。立项单位要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实行专项核算、专账管理,相关单位不得以管理费等名义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开支。

  培育建设项目要由所在学校统筹、领衔人具体负责,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教育教学改革和育人模式创新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根据团队类型明晰建设定位和路径,细化建设目标、阶段任务和标准要求。培育项目由申报团队进一步加强建设、改进不足,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答辩(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后,予以正式立项。

  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职业院校要以国家、省级团队为引领,加强本地本校“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的整体规划、合理布局、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结合实际制订或完善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将适时开展项目建设情况的督导检查或绩效评价,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或已完成的任务、成果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取消省级项目认定,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2/8/10/art_58320_10567826.html


  江苏省教育厅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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