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成教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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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确定为河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单位
2022年8月18日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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