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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开展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2-09-06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推动各中职学校进一步提高班主任队伍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支优秀的班主任工作队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浙江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现就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职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中职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中职学校班风、学风、校风建设,提高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的基本要求。各地、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中职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以“四有”好老师标准为引领,以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为抓手,促进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班主任工作改革创新,提高中职学校班主任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中职学校育人质量。

  二、加快推进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和建设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统筹指导好本地区的中职学校,认真对照教育部《通知》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标准》和相关建设要求(附件1),切实加强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和建设工作。各地要紧紧围绕班主任工作室定位和总体目标,创新探索富有时代特征、类型教育特色,实际运转有效、预期成果丰富的工作室建设模式。各中职学校要完善建设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指导校内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协同制订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探索班主任专业化发展的多元机制,促进工作室领衔人的专业发展、内涵提升和成果推广,以创建省名班主任工作室为契机,培育建设好一大批校级、县级、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提升带动班主任队伍工作水平。

  三、认真做好省级名班主任工作室推荐和培育工作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系统梳理本地区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情况,撰写阶段性工作小结(2000字),如实填写《浙江省中职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情况信息表》(附件2),并根据推荐限额(附件3)择优推荐本地区中职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培育对象。每个名班主任工作室需提交申报书(附件4)及相应的典型案例材料(每个工作室1个,3000字以内)。

  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3学年,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建设期间,各设区市要强化统筹作用,加强对属地中职名班主任工作室的指导,做好有关工作成果的积累、汇聚和共享,工作室所在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强化目标导向和过程管理,加大对所属学校班主任工作室的保障支持。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本地区阶段性工作小结、工作室建设情况信息表(附件2)、工作室建设申报书(附件4)、省中职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5)、典型案例及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6)发至邮箱:782673934@qq.com。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徐梦佳,电话:0571-88008886;省职教教研室张建国,电话:0571-88074858。


原文链接:http://jyt.zj.gov.cn/art/2022/9/5/art_1532983_58938200.html


2022年9月5日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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