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申报项目相关信息有误,请申报单位以书面形式(含送交、邮寄或传真,不含电子邮件)向我厅职业教育处反馈,同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如对申报项目或申报对象有异议,请向我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联系人:邓志辉,万炜,电话:025-83335676、83335623。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2022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2/9/9/art_58320_106017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