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要求,玻璃纤维等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中心,如在截止日期前未反馈相关意见,视为无不同意见。
邮 箱:biaozhun@cfsa.net.cn
2023年3月15日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要求,玻璃纤维等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中心,如在截止日期前未反馈相关意见,视为无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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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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